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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11月2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08年1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收到董事表决回函9份,公司董事全部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对公司章程中公司经营范围做以下修改:

  原《公司章程》中第二章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铸钢件加工制造;钢锭铸坯、钢材轧制、防尘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造型材料制造;模型模具设计制造;金属制品、通用机械设备及备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铸钢件、铸铁件、铸铜件、锻件加工制造;钢锭铸坯、钢材轧制、防尘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铸造工艺及材料技术开发;造型材料制造;模型模具设计制造;金属制品、通用机械设备及备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以上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名,反对0 名,弃权0 名。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08年12月20日召开,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的,具体会议通知请参加本公司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 名,反对0 名,弃权0 名。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华锐铸钢编号:临2008—037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12月3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会议通知如下:

  1、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 12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

  2、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8号)。

  4、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5、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8年12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身份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于2008年12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7、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一小时,拟出席会议者请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新水泥路8号

  联系电话:0411-86427861,86427720

  联系传真:0411-86427921

  电子邮件:wangzye@dhidcw.com

  联 系 人:王智宇 薛景然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3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大连华锐重工铸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行全部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